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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法院:案件分流添活力 优化流程提效率

  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2.6万余件,同比上升15%,而结案数却同比上升21.25%,法官人均结案同比提升50%、提高至325件……面对逐年上升的增量案件,2017年广东省广州市法院尝到了案件繁简分流的甜头,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还获评“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”。  2016年10月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》。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,广州法院初步形成“大繁简”“大分流”格局,将繁简分流改革贯穿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中,简案快办、繁案精审,深化改革,盘活资源,成效显著。  “抓住繁简分流的‘牛鼻子’,就抓住了让审判者回归本位,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核心。”广州中院院长王勇一语道破工作的着力点。  管好案件和人,摸准“牛鼻子”  广州法院案件基数大,每年都有数万件的案件增量,2017年新收案件数同比上升13.37%,达4万余件。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地,要快速消化这些案件,进行增员搞平均,显然不现实。  “破解案多人少这一现实问题,只有管好案件、用好人,向现有人员要效率。”广州中院党组对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抱有坚定的决心。  案件如何科学管理,司法人员潜能怎样挖掘,无疑成为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“牛鼻子”。  2017年1月,广州中院、天河区法院、白云区法院开始探索民事案件多层次分流模式,根据案由、法律关系、诉讼请求、标的额等,建立快审案件甄别、分流和退出机制。立案庭标注为“快审”简单案件的,及时流转给庭内快审团队办理,其余案件作为普通案件,交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。试点法院分别以13.95%、36%、26.23%的民事法官分流了32.94%、55.11%、55.15%的民事案件。  这为广州法院阶梯式“二级分流同步流转”的分案模式奠定了基础。  据广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钟育周介绍,广州法院根据各类案件事实、法律适用、社会影响等因素,明确和细化繁简案件分流规则,形成“一级分流标准”,实现简案和繁案的初次筛选、分流;同时,根据各业务庭审判团队的特点、专长等因素,形成“二级分流标准”,实现对繁案的再分流;快审(执)团队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存在疑难复杂等不适合快审(执)情形的,及时将案件审核流转至普通审判团队。目前,该分案模式已在广州法院全面推行。  通过案件分拣,实现“简案能快办,繁案能精审”,离不开专业化审判团队的支持。  2017年,广州法院考虑审级、案件繁简等因素,科学配备司法资源,以案定额、按岗设员、动态调整,合理分配法官员额,组建不同类型的审判团队,积极发挥各类人员潜能和优势。其中,在快审(执)团队中,配置法官152人,占全市员额法官的13.91%。快审(执)团队分别以“一审一助一书”“一审两助一书一警”的比例配备团队辅助人员,最大限度上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,形成快办合力,提高审判效率。  颠覆性的人员重组带来的是突破性的发展。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以一成多的员额法官分流案件9万余件,民事、刑事、执行快审案件审理周期分别缩短102.98天、51.18天、78.92天,快审(执)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78.5件,比全市员额法官人均结案高出77.97%。  抓准案件和人这两个关键因素,广州法院实现了简案快办,既满足了当事人及时、便捷、快速处理纠纷的需求,同时也解放出更多的司法资源对繁案精审,推动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。  优化机制与配置,抓紧“牵牛环” 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,少不了深化机制改革和优化资源配置这个“牵牛环”,将精力用在刀刃上,把时间省下来。  2017年6月12日上午,广州法院立案庭进行“门诊式庭审”的示范诉讼,灵活高效地集中审理了19件简案,引起庭审方式改革的热议。 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,庭前,法官助理向19件案件的当事人集中宣读法庭纪律、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等程序性工作。庭审中主审法官龚连娣不再区分调查、辩论阶段,围绕诉讼请求、争议焦点依次对19件案件进行实质审理,不到2个小时就紧凑有序地完成全部庭审工作。  广州法院还探索出危险驾驶“刑拘直诉”快捷办案模式,完善案件流转机制。以“二二三”为标准,在被告人刑事拘留七天羁押期满前完成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理作出判决等一系列工作。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中,法院宣告判决刑时按30%至10%递减原则实行分级量刑激励,鼓励被告人尽早认罪认罚,多种形式实现刑事快审案件的快结。  “庭审改革和办案方式的创新,既实现了简案快办,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让当事人和法院双赢。”立案庭副庭长龚连娣说。“但案件快办的前提是案件质量不打折扣。”  2017年6月,广州中院印发《关于做好示范诉讼改革的意见》,要求做好系列性或群体性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,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判决,利用“首案”的指导、示范作用,提高同类型案件的审判质效。  同时,广州中院还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、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、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,在完善类案参考、裁判指引等工作机制基础上,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,确保类案裁判标准、法律适用统一。  哪个环节能最大限度地节约办案时间,广州中院就将改革指向哪里。  统筹好审判辅助事务也是实现简案快办的优化核心。2018年1月,广州中院与广州市司法局签署《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合作框架协议》,探索将调解、送达、保全、取证以及执行中的辅助事务等交由公证机构办理。同时,引入社会服务集约化处理审判辅助事务,使卷宗扫描、送达、信息录入、排期开庭、文书上网等事务从审判中剥离出来,让辅助人员真正地辅助法官办案。  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同样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。2017年8月,广州两级法院在广东省率先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,化解取证难,提高律师对事实的查证力度,减轻法庭负担。目前已发出调查令1147份。  向改革要时间还体现在法律文书上。广州法院在简案中,广泛使用令状式、要素式等文书,简化事实陈述和说理,减少了撰写文书时间,当庭宣判的刑事速裁案件基本实现当庭送达判决书。  用足科技力量,伸长“驱牛鞭”  2017年12月27日下午,某电子商务公司和某酒店合同纠纷上诉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在即,法庭内书记员和上诉人早已就座,被上诉人却迟迟未出现,席位上却多出一块显示屏。  法官就位后,显示屏随即闪现出被上诉人代理律师陈某的画面。远在杭州的陈律师使用“广州微法院”在线开庭功能,通过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实名验证,在线参加诉讼。  把庭审从法庭延伸到网上和掌上,这全赖于“广州微法院”建设。其集成公众服务、微诉讼、微执行和案件管理四大核心模块19项诉讼功能,为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,分流审判事务性工作。  据广州中院科技与信息处负责人林武坛介绍,广州法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,以助力审判为导向,向问题处发力,用足科技力量,不断伸长“驱牛鞭”,为繁简分流案件的省力提速提供支持。  2017年3月,广州中院引入语音识别引擎技术,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,实现了简案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,同步生成庭审笔录,使庭审时间缩短30%。同年广州法院还完成对284个科技法庭高清数字化改造工作,实现对法庭的集中管理、统一调配、智能排期,并全部支持庭审网络直播和“三同步”记录。同时,建成14套远程视频开庭系统,可远程提讯、开庭、作证,极大地减少了提押被告人在途时间。越秀法院通过该系统,一个刑事速裁法庭每天开庭案件从8件大幅提升至20件。  据了解,广州法院近年来还稳步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及深度应用工作。实行案件材料电子移送方案,通过移送条码扫描跟踪,实时掌握案件卷宗动向,缩短案件移送时间。法官可通过法官通、审判系统等多种途径,实现无纸化办案,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同时阅卷、远程合议等,节省办案时间。同时,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,可以为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提供案件要素和结构化文本基础,提高办案效率。  在诉讼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,借助计算机辅助裁判技术,对醉酒驾驶、劳动争议等法律关系相对简单、裁量尺度相对固定的案件进行类案识别和推送。建立广州法院“律例注疏”法律知识库,设置争议焦点索引,法官审理案件、撰写裁判文书时,系统自动识别争议焦点并向法官推送相关法律法规、同类案件和说理段落。  “繁简分流绝不是简单的案件分拣,涉及诉讼各个环节,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,科技应用随着问题走,扫除制约因素,打通关节,才能形成推进合力。”王勇强调。